P2P借款额度或将设上限
摘要:据知情人士透露,《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即将发布。值得注意的是,《暂行办法》不仅规定网络借贷金额应以小额为主,而且明确划定了借款人的借款期限,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个人最多借款20万元,企业法人最多借款100万元。
据知情人士透露,《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即将发布。值得注意的是,《暂行办法》不仅规定网络借贷金额应以小额为主,而且明确划定了借款人的借款期限,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个人最多借款20万元,企业法人最多借款100万元。
去年12月,银监会会同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曾提出,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并且,“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本机构的单笔借款上限和借款余额上线,防范信贷集中风险。”而这次《暂行办法》明确,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总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业内人士表示,这样的规定会督促互联网金融成为真正的“普惠金融”,P2P进行风控过程中本来就要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而这也是普惠金融的要义之一。
不过亦有多位业内人士指出,如果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限额来严格执行,对行业将产生非常大的影响。按这个规定,现在的很多业务都做不了了,比如赎楼、房贷抵押以及部分车辆抵押等,很有可能会超过这个限额。此外,很多的小额企业业务可能也做不了。不过,正式文件没下发之前,还不确定是否存在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