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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监管暂行办法正式出台

作者:恒昌小编

时间:2016-08-25 11:00:51

浏览量:542

来源:恒昌官网

摘要:8月24下午,银监会就《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情况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业内翘首以盼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终于正式出炉。

  8月24下午,银监会就《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情况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业内翘首以盼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终于正式出炉。


P2P监管暂行办法正式出台


  《暂行办法》共计八章四十七条,明确对于网贷监管重点在于业务基本规则的制定和完善,而非机构和业务的准入审批,应着力加强事中事后行为监管。《暂行办法》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了业务边界,明确提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并根据去年12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增设不得从事债权转让行为、不得提供融资信息中介服务的高风险领域等内容。


  在具体的负面清单内容中,除上述要求外,还明确了包括网络借贷平台不得发售金融理财产品、不得开展资产证券化等形式的债权转让等十三项禁止性行为。在政策安排上,允许网贷机构引入第三方机构担保或与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合作。


  《暂行办法》规定,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下同);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贷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贷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500万元。业内人士表示,借贷限额控制会对相当部分的平台造成影响,特别是以企业贷为主的平台。


  对于网贷行业影响较大的另一个规定是资金存管的规定。《暂行办法》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数据显示,截至8月15日,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的平台有130家,其中上线直接存管系统的平台只有39家。绝大多数平台需要整改。


  综合来看,行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对于借款上限的规定和资金存管的要求对于行业来说影响较大,整个行业将迎来一段为期不短的调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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