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明指的是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15-05-21 18:07:59
住址证明提供下列之一即可:1、以下任何一份在现居住地且有申请者名字的单据(必须为最近2个月内住址证明文件) 1)公共机关(如税务局、公安、法院等)的邮寄信函
2)月度银行账单(如房贷、车贷、对公流水账单等)3)月度信用卡账单
4)电费单/水费单/燃气单/电话费单/物业缴费单/供暖费单/移动电话服务账单/网络服务账单/有线电视账单
5)当地居委会、街道办、派出所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居住证明;2、房屋租赁合同;3、房产证、房产使用证、购房合同;4、居住在单位宿舍的:单位近1月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居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