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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 服务机构要使用客户的资料,还用让客户同意吗?

发布时间:2014-04-16 19:04:12

《个人对个人(P2P)小额贷款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草案)第一章第九条一、 客户权益保护:服务机构对客户基本资料和信用资料进行收集、使用和保存,应事先取得客户的同意或授权。对客户的各项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P2P服务机构应制定科学、完善的客户信息保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