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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P2P行业,如何杜绝虚假债权?

发布时间:2014-05-13 18:21:07

《个人对个人(P2P)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第七条三、杜绝虚假债权:(1) P2P服务机构必须清楚地让出资人看到出资金额的实际走向及所处状态。(2) P2P服务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出资人账户,以保证在出资、借款、还款、赎回过程中的资金流向对于出资人完全公开透明。(3) P2P服务机构的债权匹配数据应该经过审计机构的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