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服务机构还用把借款和还款信息报送至征信机构吗?
发布时间:2014-05-26 20:04:39
《个人对个人(P2P)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第一章第八条四、 借款人的借款、还款信息应主动纳入统一的征信体系:(1) P2P
服务机构应积极与征信机构合作,支持建立涵盖P2P服务机构借款人信息的征信管理系统平台,通过数据报送和数据查询的双向数据交流,增加P2P服务机构防范信贷风险的能力。(2) P2P
服务机构应定期将各自平台的借款人数据,包括全部借款信息、全部还款信息报送征信系统,使诚实守信者建立良好信用记录,违约失信者增加违约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