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有什么意义?
发布时间:2014-06-12 17:54:11
《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民间借贷迈出了走向阳光化的第一步。该条例不仅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能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还规定了强制备案登记制度: 单笔借款金额三百万元以上的;借款余额一千万元以上的;向三十人以上特定对象借款的情况,借款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民间融资公共服务机构备案。条例的实施将打开庞大的民间资本对接各类项目的三扇大门:定向集合资金募集、企业还可以通过定向债权融资为自己进行融资以及非金融企业之间进行临时调剂性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