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恒昌惠诚!

恒昌惠诚,恒以致远昌盛中华
首 页
发展历程
合作伙伴
恒昌利通 恒昌众鼎
行业资讯
关于惠诚
公司介绍 企业文化
联系我们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常见问题 > 法律相关 > 正文

信息主体认为信息使用者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提起投诉的,受理方多久给答复?

发布时间:2014-06-19 18:21:53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六条: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受理投诉的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投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