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首度公开给予互联网金融高度评价
摘要:2月6日,央行研究局局长陆磊在中国政府网解读降准时提出,“互联网金融就是有利于引导资金流向小微、三农的金融创新,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小微企业和普通大众能更便捷地获得金融服务,这个体系有利于更加有效地甄别谁是合格的融资者”。
2月6日,央行研究局局长陆磊在中国政府网解读降准时提出,“互联网金融就是有利于引导资金流向小微、三农的金融创新,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小微企业和普通大众能更便捷地获得金融服务,这个体系有利于更加有效地甄别谁是合格的融资者”。与以往强调的监管和发展问题不同,这是央行在公开场合首次对互联网金融给予高度评价。陆磊同时表示,互联网金融是金融改革和创新的产物,在帮助企业顺利获取债权、股权融资,满足老百姓合理融资需求,引导资金流动性等方面意义重大。
回首2014年,央行对互联网金融的态度一直是鼓励创新与适度监管并重。为了加强风险防控,2014年3月14日,央行下发通知,暂停尚未问世的虚拟信用卡以及二维码支付业务,4月29日,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提出要处理好鼓励创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风范之间的关系,给予互联网金融适度监管。12月20日,央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央行正在牵头制定《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强调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在法律的边界范围内开展业务。
2015年2月4日,央行征信中心称,为帮助P2P网贷公司实现信贷信息共享、防范信用风险,征信中心通过下属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建成网络金融征信系统。截至2014年12月末,共接入网贷机构370家,收录客户52.4万人。这一举措表明,央行对互联网金融的态度发生了明确的变化,从强调监管到接入央行征信系统,互联网金融首次被央行给予肯定态度。
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向纵深发展,它在经济领域的地位逐渐被认知和肯定,互联网金融致力于为小微企业解决融资困难,成为传统金融的有力补充,它的发展只会推动金融行业的变革创新,促进中国经济稳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