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探索建立互联网金融新型监管方式
摘要:5月7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部署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
5月7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部署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意见》指出,规范网络化金融服务新产品,探索建立适应互联网金融活动的新型监管方式。
探索建立适应互联网金融活动的新型监管方式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创新,被称为“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但是,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对互联网金融的系统性监管框架,整个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范和监管框架缺乏顶层设计,没有国家曾经的监管指导方针。从整体上看,互联网金融处于弱监管状态,部分领域甚至处于无监管状态。在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同时,互联网金融监管缺位应该得到正视。本次《意见》明确指出,鼓励证券、保险、公募基金等企业和机构依法进行网络化创新,完善互联网保险产品审核和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建立适应互联网证券、保险、公募基金产品销售等互联网金融活动的新型监管方式。《意见》的发布充分显示了政府对互联网金融鼓励创新与适度监管的政策态度。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另外,《意见》还指出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公共服务,完善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保障制度,推动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第三方信用服务和产品在电子商务中的推广应用。这对于加快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更好地发挥信用信息作用,改善信用当前信用环境,发展金融普惠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