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监管应坚持五个“注重”
摘要:5月8日,中国社科院发布《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5)》。报告指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监管需要关注要不要监管、由谁监管、监管什么以及监管协调等诸多问题,监管思路要明确。
5月8日,中国社科院发布《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5)》。报告指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监管需要关注要不要监管、由谁监管、监管什么以及监管协调等诸多问题,监管思路要明确。
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使互联网金融成为近几年发展最为迅猛、前景极为广阔的新兴产业。面对这股汹涌而来的互联网金融热,《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5)》指出,整体而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前瞻性研究、应急反应机制和完善的监管体系建设等都讯在诸多的不足。报告强调,互联网金融监管应该有明确的监管思路,建议监管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首先,注重金融属性,根据互联网金融是否有这种属性判断是否要进行监管;其次,注重分类监管,基于分类监管原则,对不同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适用不同的监管政策;第三,注重监管协调,应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注重功能监管和综合监管,特别是一行三会和工信部等的监管协调;第四,注重系统性风险防范,需重点关注和防范操作风险、技术风险、法律风险以及监管实效等,相关的信用和流动性风险更值得警惕;第五;注重消费者保护,应建立完善的网络借款监管框架,强制性信息披露机制和消费者保护机制是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最紧迫的任务之一。
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酝酿近几个月出台之际,社科院发布的这份报告提供了一个线索,有助于了解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思路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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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