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发展需关注四大风险
摘要:近期,以“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为主题的“2015中国普惠金融大会暨中国互联网金融领袖峰会”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
近期,以“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为主题的“2015中国普惠金融大会暨中国互联网金融领袖峰会”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业内专家及企业代表围绕“互联网+诚信金融”的主题就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互联网+普惠金融的创新与实践等话题展开深入探讨。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委书记王岩岫在大会上表示,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要注意包括“客户资金安全隐患、中介机构越位、安全防护机制薄弱、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够”等四大风险点。
王岩岫认为,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需要关注的一些风险点,首先就是客户资金,目前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可能产生客户资金的沉淀,在没有独立具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托管客户资金的情况下,资金在用于支付或者贷出之前实际上由业务机构自行支配,这就会存在平台管理人卷款潜逃、挪用资金等道德风险,客户资金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其次是安全防护机制薄弱,要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机制,确保消费者安全。第三是中介机构超越居间人地位,吸收和持有公众资金。最后是消费者保护的问题,互联网交易会存在大量的帐户信息,目前我国立法面对互联网金融个人信息保护尚不全面,加上企业内控制度也不健全,使得消费者保护存在一定问题。“消费者保护在各国都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作为我们银监会金融监管机构,第一步就是保护消费者的资金安全,第二就是促进经济发展,第三就是防范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王岩岫如是说。
对于以上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王岩岫指出互联网的监管应按照“依法监管、创新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的原则推进。同时,互联网金融要具备自身核心风险控制能力和职业操守,始终把消费者利益和资金安全放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