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互金协会对P2P平台高管实行登记管理
摘要: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近日制定了《关于对网络借贷平台高管人员的管理指引办法(暂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协会P2P平台会员单位的高管人员必须实行信息报备和监督管理。
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近日制定了《关于对网络借贷平台高管人员的管理指引办法(暂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协会P2P平台会员单位的高管人员必须实行信息报备和监督管理,协会将对上报的高管人员信息进行统一整理并存档,对会员单位高管人员实行跟踪管理制度。
据悉,管理办法要求,协会P2P平台会员单位的高管人员必须实行信息报备和管理监督,其中,高管人员包括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风控负责人、各分支/营业机构负责人。上报的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履历、职责分工等。对于新入职的高管人员,以及发生职务变动、职责变化、正常离职的高管人员,会员单位需要在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送相关信息。
办法还强调,高管人员如有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司法机关依法调查、被公司开除等异常事件,会员单位需在2个工作日内向协会上报,附注说明事件的详细原由;会员单位应当对在职高管人员守法合规等情况每半年定期上报协会,方便协会更新资料。
另外,协会将对上报的高管人员信息进行统一整理并存档,对会员单位高管人员实行跟踪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