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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公约—P2P机构不得参与借贷双方交易

作者:恒昌小编

时间:2013-08-30 10:29:01

浏览量:809

来源:恒昌官网

摘要:中国小额信贷联盟正式对外发布了《个人对个人(P2P)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规定P2P机构不得参与借贷双方交易,以促进P2P行业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



 
昨日,中国小额信贷联盟(下称中国小贷联盟)正式对外发布了《个人对个人(P2P)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下称《自律公约》),以促进P2P行业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到目前为止,已有55家P2P机构签署了自律公约。

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参加互联网大会时公开表示,互联网金融有两个底线不能碰:

       一个底线是非法集资;

       一个底线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这也被P2P机构奉为了新“圣经”。而事实上,这份《自律公约》的核心内容也是在围绕P2P机构要还原其中间业务的本源,不介入借贷双方交易而设计的。

  P2P机构要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必须严格界定自身的信息咨询服务特征,只提供风险评估、理财咨询等服务。此外,P2P机构运营资金与所服务的出资人、借款人的资金必须完全分离;P2P机构应有足够的资金,覆盖基本的运营成本,以保证即使没有新的出资资金,现有的业务也可以持续到将所有的贷款都逐笔收回。




关键词标签: 自律公约 P2P 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