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对广州互联网金融试行办法的建议
摘要:近日,广州市政府已经将《广州市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发给各个部门和企业进行意见征集。对此,业内人士给出了不同的意见和建议。其中,最主要和最普遍的意见就是奖励门槛过高,不适宜广州当前的P2P行业。
近日,广州市政府已经将《广州市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发给各个部门和企业进行意见征集。对此,业内人士给出了不同的意见和建议。其中,最主要和最普遍的意见就是奖励门槛过高,不适宜广州当前的P2P行业。
业内人士对广州互联网金融试行办法的建议
《广州市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凡是落户广州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如果要享受奖励政策,年度所得税缴纳需达500万元或者500万元以上。这是其一,其二,如果企业想获得奖励,注册资本最低需达2000万元。
对于这样的条件,某业内人士表示,年缴纳所得税500万元对于广州P2P而言,基本很少有企业达到。至于注册资金,现在不仅广州互联网金融行业处于起步阶段,就连全国也处于起步阶段,所以如此高的注册资本,很少有企业符合。所以《广州市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的奖励门槛应该适当做出调整。对此,某业内人士也针对试行办法给出了如下几点建议:第一,在工商登记中,允许企业加“互联网金融”或“互联网金融服务”这两个词汇;第二,信息管理局和公安部门要给予互联网金融企业足够的重视和支持;第三,促进行业自律和行业指导;第五,给互联网金融行业注入一部分国有资金。
此外,还有专业人士分析,500万元所得税缴纳额,代表企业利润其少要达到2000万元。这个标准,对于广州这个P2P起步较晚的城市而言,基本没有几家企业可以达到。所以这个奖励标准,至少在广州地区是不适用的。
《广州市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还在意见征集中,相信会有更多的人发表更多的建议,希望政府能够多方考量这些建议。更多资讯,请随时留意恒昌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