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首个分类监管细则落地
摘要:近日,中国保监会印发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对互联网保险经营资质、行业发展做出界定。作为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后的首份分类监管细则。
近日,中国保监会印发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对互联网保险经营资质、行业发展做出界定。作为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后的首份分类监管细则,据悉,该办法将在10月1日起开始施行,施行期限为3年。

根据《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结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是指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估机构。而所谓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等技术,通过自营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等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业务。
对于允许经营保险的第三方网络平台,《暂行办法》也给出了明确的规定,按照要求,保险机构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应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资格,应最近两年未受到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政府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未被中国保监会列入保险行业禁止合作清单。另外,《暂行办法》还强调,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应直接转账支付至保险机构的保费收入专用账户,第三方网络平台不得代收保险费并进行转支付;保险公司向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第三方网络平台支付相关费用时,应当由总公司统一结算、统一授权转账支付。业内人士分析,这一举措主要是为了防止第三方平台挪用保费的风险。
事实上 ,早在2014年年底,保监会就曾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暂行办法》的印发意味着互联网保险行业将告别“缺门槛、缺规则、缺监管”的“野蛮生长”时代,进入法制化桂发发展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