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正式发布
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要求有关部门配合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推动对民间融资借贷活动的规范和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呈现加速发展态势,各种新产品、新业态层出不穷,显著提高了金融服务水平和效率。但是互联网金融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接连出现了一些企业违规经营、对用户信息保护不力等问题,扰乱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发展和风险防范,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将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作为今年深化金融体质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2015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各个监管部门的相关分工,划定了互联网金融的相关业务原则,提出落实监管责任,明确风险底线,保护合法经营,坚决打击违法和违规行为。
今年4月14日,国务院组织14个部委召开电视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为期一年。当日,国务院批复并印发了与整治工作配套的相关文件。文件按照“谁家孩子谁抱走”的原则,共有七个分项整治子方案,涉及多个部委,其中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将分别发布网络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和互联网保险等领域的专项整治细则,个别部委负责两个分项整治方案。由于此次整治涉及打击非法集资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密切配合参与其中。随后,一场力度空前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在全国拉开大幕。
据悉,此次发布的方案与此前网传版的互金整治方案内容一致,明确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原则、重点、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等。要求按照“打击非法、保护合法,积极稳妥、有序化解,明确分工、强化协作,远近结合、边缘整改”的工作原则,区别对待、分类施策,集中力量对P2P网络借贷和众筹业务、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第三方支付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重点领域进行整治。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
专项整治工作已于2016年4月开始,计划于明年3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