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恒昌惠诚!

恒昌惠诚,恒以致远昌盛中华
首 页
发展历程
合作伙伴
恒昌利通 恒昌众鼎
行业资讯
关于惠诚
公司介绍 企业文化
联系我们
您当前位置:首页 > 知识课堂 > 市场观察 > 互联网企业在金融业务上的划分

互联网企业在金融业务上的划分

作者:恒昌小编

时间:2013-10-11 10:31:39

浏览量:115

来源:恒昌官网

摘要:目前我国的互联网企业从事的金融业务基本可以划分为支付结算类、融资类、投资理财保险类等几大类。而在每一类中又可根据具体业务模式进行一些细分。具体业务分为支付结算业务、融资业务以及投资、理财、保险类业务等。

互联网金融


  目前我国的互联网企业从事的金融业务基本可以划分为支付结算类、融资类、投资理财保险类等几大类。而在每一类中又可根据具体业务模式进行一些细分。

  在支付结算业务中,首先是那些依托自有网上购物网站发展起来的综合性支付平台。这类平台具备在线支付、转账汇款、担保交易、生活缴费、移动支付等功能。除支持自有购物网站的支付需求外,一些综合性支付平台已经与各类购物网站、电商平台签约,为它们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其次是独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平台通常并无自有购物网站,主要通过各式各样的支付业务为其合作商户服务。

  在融资业务中,类型很多,结构各异。例如P2P模式,P2P网络借贷,原本是指通过网络平台实现并完成的小额借贷交易。正常的P2P具有单笔交易金额较小,供需双方以个人、小企业为主的特征。如果再作进一步细分的话,目前P2P在国内又可分为好几种模式。一是无担保线上模式。该模式下,网络平台不履行担保职责,只作为单纯的中介,帮助资金借贷双方进行资金匹配,是最“正宗”的P2P模式。二是国内目前P2P的主流模式是有担保线上模式。这种模式下的网络平台扮演着“网络中介+担保人+联合追款人”的综合角色,提供本金甚至利息担保,实质上是承担间接融资职能的金融机构。三是债权转让模式。该模式下,借贷双方通常不直接签订债权债务合同,而采用第三方个人先行借款给资金需求者,再由资金借出方将债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的模式。通过不断引入债权并进行拆分转让,网络公司作为资金枢纽平台,对出资人和借款人进行撮合。

  目前媒体报道最多、网络最为热议的就是基于信息的搜集和处理能力而形成的融资模式。它与传统金融依靠抵押或担保的模式不同,主要基于对电商平台的交易数据、社交网络的用户信息和行为习惯的分析处理,形成网络信用评级体系和风险计算模型,并据此向网络商户发放订单贷款或信用贷款。另一种融资模式可称为供应链金融模式。该模式下电商企业不直接进行贷款发放,而是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通过提供融资信息和技术服务,让自己的业务模式与金融机构连接起来,双方以合作的方式共同服务于电商平台的客户。在该模式中,电商平台只是信息中介,不承担融资风险。

  在投资、理财、保险类业务方面,一种是为金融机构发布贷款、基金产品或保险产品信息,承担信息中介或从事基金和保险代销业务。另一种是将既有的金融产品与互联网特点相结合而形成的投资理财产品或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