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信息安全,征信机构应该怎样做?
答:《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二条:征信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保障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并采取有效技术措施保障信息安全。
征信机构可以随便采集企业的信息吗?
答:《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一条:征信机构可以通过信息主体、企业交易对方、行业协会提供信息,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已公开的信息,人民法院依法公布的判决、裁定等渠道,采集企业信息。征信机构不得采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采集的企业信息。
为了控制交易风险,P2P服务机构在信息方面应该怎么做?
答:《个人对个人(P2P)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第一章第九条二、业务公开、透明:P2P服务机构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并通过定期审计,发布相应业务信息,保证业务活动的公开透明。P2P服务机构应为借贷双方传递完整、准确、及时的交易信息,实现借贷双方进行交易判断所需要的信息对称,控制交易风险。
小额信贷联盟中的P2P服务机构向P2P行业委员会披露的信息包括哪些?
答:《个人对个人(P2P)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第一章第九条三、信息披露规定:P2P服务机构应做好内部业务信息统计,通过独立审计,形成完善的业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体系。应当向P2P行业委员会披露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风险指标的计算方式以及计算结果;(……[查看更多]
信息使用者可以将某个人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个人吗?
答:《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信息使用者应当按照与个人信息主体约定的用途使用个人信息,不得用作约定以外的用途,不得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
如果向征信机构查询某个人信息,还用取得这个人的同意吗?
答:《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但是,法律规定可以不经同意查询的除外。
对于客户的投诉,P2P服务机构应该怎么办?
答:《个人对个人(P2P)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第一章第九条一:(5)P2P服务机构应建立畅通的客户沟通渠道,公正、公平、及时有效地处理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P2P服务机构在催收借款时,可以进行人身攻击吗?
答:《个人对个人(P2P)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第一章第九条一:(4) P2P服务机构的服务团队、业务团队在进行客户信息获取、客户关系维持、还款提醒、催收等过程中,不得对客户进行恶意骚扰,不得对客户有言辞或人身攻击等行为,并且必须注意语言的使用,尊重客户的基本人权。
个人征信报告可以多次获取吗?
答:《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
征信机构对于个人不良信息一般保存几年?
答:《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