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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服务机构如果解散,需提前多长时间告知客户?

答:《个人对个人(P2P)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第一章第十条:P2P 服务机构应建立完善的退出执行机制,即企业因自愿解散、被撤销、依法执行破产等任何情形导致企业终止运营时,企业应从以下方面有效地保障客户利益。一、 应至少提前三个月通知客户企业的终止时间、终止原因。

P2P机构可以把客户的资料提供给交易之外的个人吗?

答:《个人对个人(P2P)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第一章第九条一:(1) P2P服务机构应尊重和保护借款人和出资人的个人隐私。P2P服务机构对客户基本资料和信用资料进行收集、使用和保存,应事先取得客户的同意或授权,对客户的各项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国家法律、……[查看更多]

征信机构可以采集关于个人宗教信仰的信息吗?

答:《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禁止征信机构采集个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征信机构不得采集个人的收入、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不动产的信息和纳税数额信息。但是,征信机构明确告知信息主体提供该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的除外。

作为征信机构,还用向相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开展的征信业务吗?

答:《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征信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报告上一年度开展征信业务的情况。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经营个人征信业务和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名单,并及时更新。

作为P2P服务机构,对客户的资料有保密责任吗?

答:《个人对个人(P2P)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第一章第九条一、 客户权益保护:(1) P2P服务机构应尊重和保护借款人和出资人的个人隐私。P2P服务机构对客户基本资料和信用资料进行收集、使用和保存,应事先取得客户的同意或授权,对客户的各项资料负有保密……[查看更多]

P2P服务机构还用把借款和还款信息报送至征信机构吗?

答:《个人对个人(P2P)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第一章第八条四、 借款人的借款、还款信息应主动纳入统一的征信体系:(1) P2P 服务机构应积极与征信机构合作,支持建立涵盖P2P服务机构借款人信息的征信管理系统平台,通过数据报送和数据查询的双向数据交流……[查看更多]

设立征信机构,注册资金最低多少钱?

答:《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六条: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二)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出资人的资金会和P2P服务机构的资金分离吗?

答:《个人对个人(P2P)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第一章第七条二:(2) P2P服务机构的运营资金与所服务的出资人、借款人的资金必须完全分离。

P2P服务机构的风险指标需要审核吗?

答:《个人对个人(P2P)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第一章第七条一:(3) 风险指标的计算方式、相关支付数据、交易凭证以及计算结果应经过审计机构的审核确认。

P2P服务机构用建立第三方审计吗?

答:《个人对个人(P2P)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第一章第六条:P2P行业委员会倡导和督促P2P服务机构建立第三方审计及第三方法律监督制度。为保证公正性,P2P服务机构应选择具有一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并定期向P2P行业委员会披露运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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